下载专区 政策咨询 人才测评 专技考试 服务之窗 栏目调查 人才集市 档案查询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
 今天是 2010年9月9日 星期四
 
请输入关键字:
各类通知
业务简介
办事指南
客户留言
下载中心
联系我们

当前日期: 2010-9-9
会员单位: 606 个
单位招聘: 565 个
在线英才: 12592 个
文章统计: 431 篇
普通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档案转递须知
阅读次数:(8005)

    一、档案转入:省(市)外大中专院校的南平市生源的毕业生如需将学籍档案转回南平市,请按如下方法转递:福建省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档案室(收),地址: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338号(邮编:353000),联系电话:0599--8833299。档案请密封完整并通过邮政局机要渠道转递(原则上由学校转递),严禁档案自带。
    如需开具调档函,请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或是档案室开具。联系电话:0599--8833930、8833299   

二、档案转出
1、毕业生落实外地(含南平市十县、市、区)就业单位需将档案转出,凭当地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调档函办理。如是用人单位签发的调档函,还须附上人事部门办理过就业审批手续的材料。
2、落实在市直国有企业(含省直在延国有企业)就业的毕业生,将学籍档案转到用人单位,须先办理就业审批手续,同时附上用人单位的调档案函。
3、录用为国家公务员、被高等院校录取、应征服兵役需调档应分别持《录用通知书》、《录取通知书》、《入伍通知书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办理。

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
二00九年二月二十四日


发布于:2009-2-25

[返 回]

版权所有 【南平人才】 联系信箱:fjysy@tom.com 

Copyright © 2005 - 2008www.nprc.net All rights reserved.
Power by www.nprc.net 南平人才美化版:南平人才
权所有: 南平市人才服务中心  技术支持:飘  QQ:654277694 
域:1440X900 像素   闽ICP备06034994